□江德斌
  近日有微博曬出《關於在市級單位開展“助力五水共治”捐款活動的通知》,寫著“捐款原則上參考以下標準:正廳級8000元、副廳級7000元……請各單位於1月13日完成認捐工作。”落款為中共台州市委辦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。台州市水環境整治辦工作人員稱“捐款金額只是參考標準,並沒有強行規定”。(1月15日《中國青年報》)
  以市政府的名義發通知搞捐款活動,錶面上看是自願原則,實際上就是在用權力背書,隱藏著強制性捐款的意圖。更何況,既然連領導都帶頭捐款了,試問還有誰能逃脫掉,誰還敢不捐款?所以說,紅頭文件勸捐只是一個表象,按照通知擬定的捐款金額,讓各級公務員自行認領,避免有人漏捐、錯捐才是真正的目的。
  應該說,“五水共治”是利國利民的好事情,水質改善、環境治理好了,民眾都能從中受益,自然也會支持此項行動的,亦有人為此捐款。可捐款畢竟要遵循自願原則,這是法律所賦予公民的權利,而政府發紅頭文件勸捐,制定捐款標準,這本身就涉嫌違法,需要予以批責。
  強制捐款並非募集資金治水的正途,捐款還是要回歸慈善本義,不該為了完成任務,而搞硬性攤派。而且一直以來,公務員都是各種捐款活動的參與者,也因此常常“被參與”。當前各地基層公務員生活壓力也較大,強制捐款實質是在剝奪公務員的合法收入,亦會影響到他們的工作和生活,導致怨氣叢生,實在是得不償失。  (原標題:紅頭文件勸捐不是治水正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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